一、離婚交訴訟費后多久能收到傳票
起訴離婚后十五到二十天左右收到傳票。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人民法院準予立案的,應當在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且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送原告,決定開庭審理的,應當在開庭三日前通知當事人。
二、離婚訴訟費交多少
1.離婚訴訟費標準
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法律快車提醒您,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2.離婚訴訟費的負擔
離婚訴訟費由原告在起訴時預交,法院審理后,在判決中確定訴訟費的負擔,一般由敗訴方負擔。如果原被告雙方都有責任,由雙方分擔,對于離婚案件,由于其特殊性,訴訟費的負擔由人民法院根據實際情況決定。
另外,以調解方式結案或者當事人申請撤訴的,可減半交納案件受理費;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案件,減半交納受理費。
三、起訴離婚應該去哪里起訴離婚
當事人起訴離婚應該去被告的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法院提起訴訟。但是特殊情況例外。例如,對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居住的人提起離婚訴訟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一條 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同一訴訟的幾個被告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轄區的,各該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