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如果是一方的結婚證找不到了,好辦,只要另一方的還在,你倆就可以一起去民政局申請離婚。丟了結婚證的這一方只要寫一個書面丟失聲明就可以了,民政局可以根據另一本結婚證受理你們的離婚申請。
第二,如果是你們兩個人的結婚證都找不到了,這就比較麻煩。你們得回到當年領結婚證的民政局,然后查檔案,民政局找到你們的結婚檔案后,會給你們復印一份。你千萬記得讓民政局在復印件上加蓋查檔專用章,這樣這份復印件就相當于你們的結婚證。然后,你倆每人寫一個結婚證丟失聲明,再把剛才拿到的復印件交給工作人員,工作人員就可以正常受理你們的離婚申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