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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夫妻離婚結婚之前對財產應該如何考慮?

        簽訂財產約定的注意事項?


        簽訂財產約定需要注意的具體如下:

        1、口頭約定aa制沒用,白紙黑字寫清楚才有效。

        2、被逼簽訂的協議無效,得雙方平等協商后簽訂。

        3、明顯不公的協議無效,權利和義務對等才安全。

        4、限制人身權的協議無效,只能約定財產和債務。

        5、處分他人財產的無效,只能處分夫妻共同財產。

        6、只約定靜態財產不夠,得考慮財產轉化和收益。

        7、借協議逃避債務不行,協議只在夫妻之間有效。

        8、財產約定和贈與不同,若是贈與房產需要過戶。

        9、財產約定和離婚協議不同,后者離婚登記才生效。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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