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夫妻離婚時,對方出于逃避或者是阻擾對方離婚為目的,會故意缺席離婚訴訟庭審,但不出庭離婚訴訟是需要承擔一定的法律后果的。那么您知道離婚訴訟被告不出庭會怎樣嗎?訴訟離婚對方不出庭怎么辦,法院會怎么判?
離婚訴訟被告不出庭會怎樣
1、如果原告本人不出庭,法院將作為撤訴處理。而撤訴后的6個月內,原告是無權就同一理由再次起訴離婚的(協議離婚和被告起訴離婚可以);
2、離婚案件中原告缺席的,被告反訴,缺席判決。 《民事訴訟法》第129條規定:“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允許中途退庭的,可按撤訴處理,被告反訴的,可以缺席判決”。
3、離婚訴訟中,被告可以不到庭參加訴訟 《民事訴訟法》第130條規定“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離婚案件有訴訟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達意志的以外,仍應出庭;確因特殊情況無法出庭的,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書面意見。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四條規定,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