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如果需要離婚的話,往往需要達到夫妻感情破裂的一個要求,因為夫妻感情破裂的話是可以離婚的,那么夫妻起訴離婚需要帶什么材料呢?
起訴離婚要帶什么資料?
新的《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婚姻法》及其相關解釋有效時期為2020年12年31日止,屆時與《民法典》相沖突的條款失效,由新的司法解釋頒布替換。
一方起訴離婚要哪些材料
必備材料:
1、原告方的身份證原件,審核完即歸還原告。
2、雙方夫妻關系的證明,一般可提供結婚證和婚姻登記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3、夫妻共同財產的證明,一般提交財產清單即可,具體在開庭時提交也可。
4、有子女的還應當提交子女的出生證明、戶口簿。
5、如果是第二次起訴離婚,原告還要從法院開具判決生效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