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解答
我國的繼承法明確了被繼承人遺產的處理順序:遺贈扶養協議;遺囑和遺贈;法定繼承。其中,法定繼承的遺產分配順序如下:
一、第一順序:
(1)配偶。
(2)子女。
(3)父母。
(4)對公婆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喪偶兒媳、對岳父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喪偶女婿可作為第一順序法定繼承人。
二、第二順序:
(1)兄弟姐妹。
(2)祖父母、外祖父母。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
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
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