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了多少次,找了多少人,這回終于解決好了,謝謝法庭,謝謝法官……”
近日,湖北省棗陽市人民法院琚灣法庭順利調解一起因土地確權引發的物權保護糾紛案件,使一起爭執長達7年的土地糾紛得以徹底解決,實現了案結事了人和。
原告康某與被告梁某系同村同組居民。2017年二輪土地承包時,該村村委會將原梁某耕種的4.12畝土地發包給了康某,并辦理了《農村土地經營權證》。后康某找梁某追要該地耕種,但遭到對方拒絕。鎮、村干部多次調解二人土地糾紛,雙方始終沒有達成一致意見。無奈,今年4月,康某一紙訴狀將梁某訴至棗陽法院,要求被告返還所侵占的4.12畝土地,并賠償損失3500元。
琚灣法庭負責審理此案后,該庭庭長、承辦法官李有保分別與康某、梁某取得聯系,認真聽取二人意見,詳細了解了事情的來龍去脈。得知被告因身體有病現隨次子在外地生活,目前 4.12 畝土地由長子耕種后,考慮被告出行不便,建議由長子代理其出庭參加訴訟。被告長子表示,其在外地務工不便回來,等收割麥子回來時再與對方協商。
“這塊地,一直都是我們在耕種,我們不同意退還。”“二輪土地承包確權給我們了,經營權證都發了,我們對該地享有使用權和經營權,你們長期霸占,要賠償損失?!丙準战Y束后,承辦法官第一時間組織當事人到庭調解。因雙方各執一詞,均認為該塊土地歸屬自己所有,調解一度陷入僵局。
“咱都是一個村組里的,低頭不見抬頭見的,有啥事不能解決?各自多想想,就不能相互讓一讓嗎?”李法官意識到該案不能一判了之,努力尋求案結事了人和的“最優解”。
在“背靠背”調解中,他耐心聽取雙方當事人意見,找準問題癥結,從法理情層面進行勸導,最終促成雙方當事人達成如下調解協議:梁某于2024年10月5日前將4.12畝地返還康某。該土地糾紛得以圓滿化解。
“‘案結事了’不是終點,把準時機以案說法,就土地流轉、租賃以及土地承包經營權等糾紛對村民進行普法宣傳,就能有效預防此類矛盾糾紛的發生?!崩钣斜1硎?,下一步,琚灣法庭將立足轄區實際,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通過巡回審判、以案說法普及法律知識,并注重聯動調解,快速有效化解矛盾糾紛,為鄉村振興提供強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