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后雙方均定居國外,僅就國內財產分割提起訴訟的,應由主要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本案系離婚后財產分割糾紛?!蹲罡呷嗣穹ㄔ宏P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十七條:“已經離婚的中國公民,雙方均定居國外,僅就國內財產分割提起訴訟的,由主要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本案中,方某、顏某已經離婚,雙方均居住在國外,方某起訴請求判令嘉興市涉訴房屋產權的二分之一歸方某所有,盡管在訴訟過程中,因案涉房屋已經出售,方某將訴請變更為判令支付所涉房屋市場價值的二分之一,但是本案的審理,涉及到嘉興市涉訴房屋的原所有權取得、交易變更等情況,由案涉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審理更有利于查明事實,故本案應由嘉興市南湖區人民法院管轄。 已經離婚的中國公民,雙方均定居國外,僅就國內財產分割提起訴訟的,訴訟過程中,案涉主要財產已經出售,案件的審理涉及到主要財產的原所有權取得、交易變更等情況,由主要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審理更有利于查明事實,故應由主要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律師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為當事人提供法律服務:
一、訴訟前的準備工作
收集證據:協助當事人收集與涉訴房屋相關的證據,包括但不限于購房合同、產權證書、付款憑證、房屋評估報告等,以證明房屋的原所有權取得情況和市場價值。
了解案情:與當事人充分溝通,詳細了解離婚的背景、財產分割的爭議焦點以及涉訴房屋的交易變更過程,為制定訴訟策略提供依據。
確定訴訟請求:根據當事人的意愿和實際情況,確定合理的訴訟請求,如要求分割房屋產權或支付房屋市場價值的一定比例。
二、訴訟過程中的工作
選擇管轄法院:依據法律規定和案件具體情況,確定由主要財產所在地即嘉興市南湖區人民法院管轄,并向法院提交起訴狀和相關證據材料。
代理訴訟:代表當事人出庭應訴,進行法庭辯論,闡述當事人的主張和理由,反駁對方的觀點和證據。
舉證質證:向法院提交證據,并對對方提交的證據進行質證,以證明涉訴房屋的所有權歸屬、交易變更的合法性以及當事人的訴訟請求的合理性。
申請調查取證:如果需要,律師可以向法院申請調查取證,調取與涉訴房屋有關的證據,如房屋交易記錄、產權登記信息等,以進一步查明事實。
參與調解:在訴訟過程中,律師可以積極參與法院組織的調解工作,協助當事人與對方進行協商,爭取達成和解協議,以快速解決糾紛。
三、訴訟后的工作
執行代理:如果當事人勝訴,律師可以代理當事人申請強制執行,確保判決得到有效執行,實現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提供后續法律服務:根據當事人的需要,律師可以提供后續的法律服務,如協助當事人處理與財產分割相關的其他問題,如稅務處理、產權過戶等。
總之,在已經離婚的中國公民雙方均定居國外,僅就國內財產分割提起訴訟的案件中,律師可以充分發揮專業優勢,為當事人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務,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可以得到以下法律支持:
一、確定管轄法院的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的解釋》第十七條明確規定,已經離婚的中國公民,雙方均定居國外,僅就國內財產分割提起訴訟的,由主要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這一規定為類似案件中確定管轄法院提供了明確的法律依據,確保了訴訟程序的有序進行。
二、便于查明事實的考量
在本案中,盡管案涉房屋在訴訟過程中已被出售,但案件的審理仍涉及到房屋的原所有權取得、交易變更等情況。由案涉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審理,能夠更方便地調取相關證據,如房屋產權登記信息、交易合同、過戶手續等,從而更有利于查明事實。這種以有利于查明事實為原則確定管轄法院的做法,體現了司法的公正性和效率性。
三、保障當事人合法權益
通過明確的管轄規定和合理的法院選擇,能夠確保當事人的訴訟權利得到充分保障。當事人可以在熟悉的法律環境和更便于舉證的地區進行訴訟,提高了訴訟的可操作性和勝訴的可能性。同時,也有利于法院及時、公正地審理案件,維護當事人的合法財產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