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簡介:
張玉蘭律師碩士研究生期間專修刑法學專業,參加過央視的《我是大律師》。十余年辦案經驗,熟悉刑事案件的各個程序;總結有“37天黃金取保期”,爭取不被起訴、不拘役、不判刑,或通過有效的刑事辯護達到了減輕處罰、從輕處罰的結果。
有大量刑事案件經驗,涉及的罪名包括但不限于販賣毒品罪、組織賣淫罪、強奸罪、詐騙罪、盜竊罪、搶劫罪、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貪污罪、挪用資金罪、危險駕駛罪、集資詐騙罪、非法經營罪、合同詐騙罪、過失致人死亡罪、故意傷害罪、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職務侵占罪、招搖撞騙罪、偽造國家機關證件罪、尋釁滋事罪、賭博罪、開設賭場罪、幫助毀滅、偽造證據罪、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罪。
執業范圍:
刑事訴訟 刑事辯護 取保候審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