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囑指定繼承人一個人繼承有效的。遺囑只要是個人意愿的表現,那么都是合法有效。根據遺囑優先原則,尊重當事人意愿,一般情況下其他有血緣關系的人不得再要求另行分割遺產,但遺囑也必須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留下必要的財產份額。遺囑所謂遺囑是指遺囑人生前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按照法律規定的方式對其遺產或其他事務所作的個人處分,并于遺囑人死亡時發生效力的法律行為。
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條
【遺囑處分個人財產】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并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
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與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組織、個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設立遺囑信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