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dress id="1vrtz"></address>
<address id="1vrtz"><nobr id="1vrtz"><meter id="1vrtz"></meter></nobr></address>

<noframes id="1vrtz">
<noframes id="1vrtz"><form id="1vrtz"><th id="1vrtz"></th></form>

<address id="1vrtz"></address>

        北京倡信律師事務所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務
        咨詢熱線15210796290
        當前所在位置 : 首頁 > 法律知識

        離婚律師咨詢/離婚時彩禮倒底用不用還?

          彩禮,是夫妻一方婚前給與另一方的財物。性質上是贈與,但是又與一般的無償贈與不同,它是一種附條件的贈與行為,即以結婚為目的(條件)的贈與。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條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因此,一般情況下,離婚是不用返還彩禮的,除非雙方辦理了結婚手續卻未共同生活、或者婚前給付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才需要返還彩禮。




        聲明:出于傳遞更多信息、利于普法之目的。本網部分內容可能涉及轉載或摘錄于網絡,但并不用于任何商業用途。若有來源標注錯誤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請作者持權屬證明與本網聯系,經本網核實后將會第一時間做刪除處理。
        上一篇:繼承律師咨詢/遺囑就指定一個人繼承有效嗎?
        放荡的女人在线观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