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離婚女兒的撫養權歸誰,要按具體的情況來定。雙方可以通過協商決定,協商不成的,那么可以讓人民法院作出判決。夫妻離婚時,要先對女兒的撫養問題作妥當的處理,雙方可以約定女兒和誰一起生活,雙方達不成協議的,才會由人民法院進行判決,人民法院會考慮女兒的實際情況,最后再按照最有利于女兒的原則來進行判決,夫妻雙方誰的情況更有利于女兒的成長,女兒的撫養權就歸誰。
離婚女兒撫養權歸:
1、對于兩歲以下的兒童,考慮到跟隨母親的生活更合適,原則上由母親撫養;
2、如果孩子八歲以上,法院會參考孩子的意見。如果孩子兩歲以上,父母要求隨他們生活。一方證明失去生育能力或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將得到法院的支持。父母與子女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