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出軌離婚的判定標準基本上可以認定夫妻感情已經破裂。但是必須要有充足的證據足以證明對方確實存在著出軌的這種現象,同時對方還是可以提出離婚損害賠償,這是屬于無過錯方的一種權利。
法院均從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長的角度來判決子女歸誰撫養 。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
離婚需要準備的手續如下:
1、準備離婚協議,男女雙方必須簽訂書面離婚協議,離婚協議必須包括自愿離婚和子女撫養、財產和債務協商等內容;
2、受理申請,男女雙方準備有關材料親自到民政局申請離婚登記;
3、冷靜期,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愿離婚的,可以到民政局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4、審查和發證,如果三十天滿,從第三十一天到第六十天,男女雙方必須親自到民政局申請離婚證。
綜上所述,婚內精神出軌離婚財產會由人民法院根據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