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軌對離婚財產分割是有著一定的影響的。一方出軌,有婚外情的,在分割財產時應照顧另一方。離婚財產分割時,照顧撫養子女的一方、男女雙方在同等條件下,照顧女方、照顧殘疾或生活困難的一方、照顧無過錯一方。
過錯在法法律上的規定是:
1.重婚,必須是滿足過錯方與第三者達到結婚的狀態,也就是存在婚姻狀態。
2.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有配偶者與婚外異性,不以夫妻名義,持續、穩定地共同居住。
3.家庭暴力。行為人以毆打、捆綁、殘害、強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給其家庭成員的身體、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傷害后果的行為;持續性、經常性的家庭暴力,構成虐待。
4.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必須是長期的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行為,如,生病不給治、不給飯吃、不照顧等等。
另外,出軌離婚財產分割不可以重新分。除非找到一方轉移、隱匿財產的新證據。在夫妻婚姻存續期間,一方有外遇屬于違反道德規范的行為。這種行為雖然有悖于情理,但是不作為雙方離婚時財產分割的主要依據。也就是說,當事人以對方出軌為由提出重新分割財產,不會獲得法律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