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長白朝鮮族自治縣人民法院順利調解一起離婚案件,經辦案法官耐心調解,雙方自愿達成調解協議,女方當庭退還彩禮,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據悉,2023年初,當事人雙方經人介紹相識,后確定戀愛關系。相處一段時間后,雙方協商訂婚事宜,并按習俗約定由男方給予女方彩禮包含“三金”合計二十萬元。
同年2月,雙方登記結婚,婚后因雙方性格不和,“三觀”不同,未能建立起良好的夫妻關系,遇事總產生矛盾。男方起訴離婚,同時要求女方返還“彩禮”款。
辦案法官案件受理后,第一時間了解案件相關情況,本著調解糾紛、化解矛盾的原則,通知女方親屬前來法庭進行調解,隨后又向雙方釋明《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有關彩禮返還的規定,并結合相關法律及司法解釋的有關規定,從情、理、法多角度入手,認真細致做雙方思想工作,最終使雙方達成了調解協議,女方當即返還“彩禮”,糾紛得以順利、妥善、徹底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