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鄧州市人民法院構林法庭成功調解一起土地租賃糾紛,使原本劍拔弩張的雙方當事人握手言和。
王某甲與王某乙、馬某某夫妻系同村村民,還是本家,原本關系不錯,近兩年卻為了1.1畝的耕地發生糾紛,關系也陷入冰點。事情是這樣的:王某乙種植的苗木占用了王某甲1.1畝土地,原本雙方一直相安無事,后來因為村組耕地調整,兩家因為土地權屬發生爭議,租金也因此擱置下來。期間,兩家多次發生爭吵,甚至鬧到了村委、鄉司法所。由于積怨頗深,在村委、司法所等多方化解下,矛盾還是無法調和,后王某甲訴至法院。
土地糾紛無小事,涉農土地糾紛深切影響著農民的切身利益,受理案件后,考慮到雙方當事人之間的關系,以及原告曾到鄉政府、司法所等多部門反映問題等情況,為妥善化解糾紛,秉持著“調解優先、訴訟斷后”的工作模式,構林法庭在庭審前多次聯系雙方進行調解,但雙方堅持互不相讓,意見分歧很大。
考慮到雙方對簿公堂后的局面及雙方以后關系的發展,至開庭前,承辦法官田雪敏仍未放棄調和雙方的矛盾,從親情入手,融合法理再次對雙方當事人進行一對一做思想工作,耐心、細心解惑答疑,雙方矛盾最終逐步得以化解,被告王某乙當場支付了拖欠的租金,雙方就以后租金的數額及支付時間也達成了一致意見。
雙方和解后,原告王某甲夫妻二人輪番抱著被告王某乙的小孩,兩家人冰釋前嫌、其樂融融,一同回家。構林法庭以高效、優質的調解方式,使這起案件達到了最佳的法律、社會效果。
調的是矛盾糾紛,解的是民意民心。構林法庭將始終踐行“楓橋經驗”,深化訴源治理新實踐,將非訴訟解紛機制挺在前面,以民為本,以司法力量守護親情、維護正義、服務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