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話說:家和萬事興,齊力共斷金,當法律與親情發生碰撞時,親人之間更需要互相幫助和理解。近日,吉林省敦化市人民法院成功調解了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案件,使得雙方消除嫌隙,重續親情。
原告王某系被告張某的嬸嬸,2019年,王某通過微信轉賬的形式,向張某轉賬累計20000元,二人未簽訂書面的借款合同,僅口頭約定還款時間。借款到期后,張某一直未給付,王某無奈將張某訴至法院。
承辦法官仔細查閱卷宗后,發現案件事實清楚,為避免雙方的矛盾更加激化,詢問雙方當事人是否同意以調解的方式解決。王某表示雙方是親戚,多年來相處友好,這次起訴純屬是迫于無奈,希望在法院的主持下雙方達成調解,免得傷害雙方的親屬關系。張某表示同意償還借款,只是因王某曾向其主張過高的利息,希望法官組織調解。
在調解過程中,承辦法官本著公平、公正、以和為貴的原則,從情、理、法多角度,對雙方當事人進行了耐心勸導、明法析理,促使雙方互諒互讓。最終雙方達成一致意見,被告張某當庭一次性支付原告王某借款本金20000元,原告王某放棄利息主張,該起糾紛圓滿解決。
法官審理案子,不僅要追求個案的公平正義,更要結合案件的實際情況,找到最適合化解矛盾的方式方法,真正做到案結事了。本案中,承辦法官考慮到兩人之間的親屬關系,耐心做好調解工作,最終雙方既能化解矛盾,也護住了兩家人的親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