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王女士將一面印有“維護法律尊嚴,伸張公平正義”的錦旗送到了內蒙古自治區呼倫貝爾市海拉爾區人民法院法官張明的手中,感謝法官多次走訪取證,審判調解,一絲不茍只為追求事實的真相,維護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據了解,位于海拉爾開發區的一處門市一直沒有房產證而無法明確歸屬,王女士及其哥哥主張該門市歸其父親所有,稱門市由其父親購買,父親去世后,該門市由爺爺出租收取租金,爺爺去世后,大伯計劃將房屋分配給爺爺七個子女,王女士及哥哥遂起訴至海拉爾區法院,請求確認該房屋所有權。
由于原告的父母早已離異,父親和爺爺已經去世,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該房屋所有權的確認關系到該門市房的繼承權問題,究竟應該是由兩位原告繼承,還是由兩位原告爺爺的子女繼承?該案件涉及到原告兩位,被告七位,雙方各執一詞,為了追求事實真相,承辦法官多次到海拉爾經濟開發區總公司調查購房協議、銷售發票等相關證據,終于發現一項關鍵證據——父親與爺爺簽訂的協議,協議載明該門市歸父親所有,爺爺簽字并按有手印。為了鑒定字跡和手印,承辦法官多次去銀行、社區、管轄派出所找到對比樣本。在第一次庭審過程中,法官細心地發現,原告的父親在與原告的母親離異后,又再婚并且有一位繼女,通過調查取證,發現原告的繼母已經去世,于是承辦法官將繼女兒追加為原告,原告由開始的兩位變為三位。
案情雖然錯綜復雜,但經過承辦法官的一次次調查取證、一次次詢問,最終還原了事實真相,原來原告的父親出資購買了該門市房,由于當時手頭錢不夠,就向原告的爺爺借款10萬元,在原告的父親去世后,由原告替父親償還了欠款10萬元,該涉案房產系原告父親的合法財產,應由其法定繼承人繼承。
每一次的調查取證,都是為了還原事實真相,每一次開庭審理,都是為了維護公平正義。這面寫有“維護法律尊嚴,伸張公平正義”的錦旗詮釋了法官以“司法為民,公正司法”為準則,全面踐行人民法院為人民的服務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