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大名縣人民法院對一起婚約財產糾紛進行了訴前調解,在有效化解當事人之間矛盾的同時,也大大減少了當事人的訴累,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2022年年底,李某與黃某經媒人介紹相識,雙方于2023年初按農村習俗訂立婚約,李某給了黃某彩禮款40300元。后因討論結婚事宜發生矛盾,李某向黃某提出終結彼此的婚約關系,并主張黃某退還40300元的彩禮款。雙方因對返還彩禮數額無法達成協議,李某遂提起訴訟。
承辦法官考慮到婚約財產糾紛類案件若是僅憑一紙判決,敗訴的當事人難免心存怨言,雙方的矛盾甚至會進一步加深。于是,法官協同人民調解員對該起糾紛采取訴前調解。辦案法官和調解員經過詳細了解事情的前因后果,從婚約案件對雙方家庭及個人的聲譽影響、男方主動解除婚約需返還彩禮的標準出發,逐步耐心地引導雙方當事人進行換位思考。經過工作人員耐心的釋法明理,雙方當事人達成一致意見,一場因締結婚約不成的糾紛案件,得以有效解決。
大名法院始終堅持“調解優先、調判結合”的工作原則,將訴前調解作為處理案件的重要方式之一,采用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快速高效的化解糾紛,將矛盾糾紛化解在萌芽狀態,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真正實現案結事了人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