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解答
婦女哺乳期男方一般不能提出離婚賠償。我國的法律規定,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者終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但是,女方提出離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除外。若符合男方起訴離婚條件的,男方可以一并申請離婚賠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二條
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者終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
但是,女方提出離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除外。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重婚;
與他人同居;
實施家庭暴力;
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有其他重大過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