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衡南縣人民法院
民事調解書 【2023】湘0422民初3508號
案件當事人概況:
原告胡某,男,1972年5月出生,湖南省隆回縣人
委托訴訟代理人:歐陽移和,男,湖南志濤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告顏某,女,1970年10月出生,湖南省衡南縣人
基本案情:原告與被告在東莞樟木頭打工時相識,于1990年底開始戀愛交往,1992年初開始租房同居生活,1993年10月30日在衡南縣咸塘鎮民政辦辦理結婚登記,1996年生育一小孩,后不幸夭折;2001年12月生育一男孩,現已工作;2008年生育一男孩,現就讀隆回某高級中學。雙方婚后曾在廣東東莞辦廠,原告負責經營管理,被告任廠方出納。被告在擔任廠方出納期間,利用管理資金的便利參與境外網上賭博,輸掉廠方經營資金300余萬,致使原告四處舉債,傾家蕩產,雙方因此經常吵鬧罵架,夫妻感情急劇惡化,2018年開始雙方因夫妻感情不和分居至今,現原被告夫妻關系名存實亡,夫妻感情已徹底破裂,再難以共同生活。
辦案過程:本律師接案后,因雙方吵架時把結婚證撕爛,首先需要調取結婚登記資料,但是經多方詢問咸塘鎮社會事務辦和衡南縣民政局,1993年的婚姻登記資料無法查實,早已丟失,于是考慮到雙方登記結婚是1993年10月,那是在1994年2月1日之前,這種情況下,沒有登記結婚的也是屬于事實婚姻,需要辦理離婚,因此由男方戶籍地出具證明也是一個很好地選擇,于是拿到居委會證明,順利在衡南法院立案??墒桥脚c男方多年未有任何聯系,法官要求我們聯系上女方,能夠送達法律文書才立案開庭。因此本律師多方走訪,最終找到女方手機電話,才確定在2023年11月20日開庭審理。
辦案結果:開庭審理時,被告答辯同意離婚,但是不承擔債務,不負擔小孩撫養費,經過律師與法官耐心細致的疏導,最終雙方達成一致意見,雙方自愿離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所有債務由原告男方承擔,小孩由原告撫養,由被告負擔小孩每月生活費500元,至小孩獨立生活止。
律師觀點:
這是一起雙方年齡都超過五十歲的人離婚,這種離婚是比較少見的,曾經雙方那樣愛得轟轟烈烈,后來共同奮斗辦廠,盛極一時,只是女方沒有把持住,男方多少有點經營不善,管理不到位,導致生意蕭索敗落,加之中途小孩夭折,女方失意,找尋精神慰藉陷入網絡賭博,使自己走入絕路,以致2018年5月雙方分居至今,夫妻感情蕩然無存,因此女方欣然同意離婚。在男方簽字后,女方竟然把雙方的離婚調解筆錄曬至朋友圈,感嘆終于解脫了。由此可見憋在女方心里的委屈有多深!所以對于那些已經死亡的婚姻,無論年齡多大,離婚是對雙方的一種解脫,是雙方重新尋找自己自由與幸福的開始!聚散皆是緣,離合總關情!關鍵是夫妻間要彼此珍惜,相互扶持,才得始終!